2008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找工作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点击:
根据《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事局将第二次组织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8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07、08年毕业)、往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年龄在18—35岁之间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见《2008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信息查询:湖北人事信息网(www.hbr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黄冈人事信息网(www.hgrs.gov.cn)、黄冈人事培训考试网(www.hrpk.com)。
四、报名
1、集中报名时间:2008年 6月20日—6月24日,报名截止时间6月30日;
2、报名地点:黄冈市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黄州沿江路29号);
    3、报名费用: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报名考试费每人150元。
    4、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报名登记表到市人事局领取或在网上直接下载。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办理准考证,在考试前两天领取。
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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