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党校工作需要,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08年我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名。
一、招聘计划、职位名称和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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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招 聘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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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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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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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学历 |
年龄 |
专业或特长 |
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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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一类本科 |
28 岁以下( 1980年 1月 1日后出生) |
政治类专业 |
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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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教师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一类本科 |
28 岁以下( 1980年 1月 1日后出生) |
管理类专业 |
身体健康 |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2日—2008年5月13日;
2、报名地点:鼎城区委党校,联系电话:0736—7383723;
3、报名人员须带以下资料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书及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招聘办法
1、笔试。大约在5月15日进行,以考试申论为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大约在5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按招聘计划等额统一组织体检。
4、考察。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考察。
四、聘后管理
1、聘用期限:暂聘三年,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已满经双方协商可续聘。
2、待遇:工资暂按目前工资政策核定的职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与在岗教师相同的福利待遇。
3、未尽事宜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由招聘办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