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有关规定,省人事厅、省国家税务局决定,省国税局和部分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录计划
这次全省国税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和招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4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6、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7、具有国家统招的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以往各类考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8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 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国税部门的考生公共科目考试考场设在长春市。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招考部门在考生 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该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络通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4日8时30分至5月9日16时30分。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于5月18日至5月24日从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 网上报名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请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 (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干考中心审核(考生在长春市以外的,可将上述材料传真到省干考 中心,电话:0431-85611135),同意后,可免缴其考试考务费用。
6.报名咨询电话:省国税局 0431-88994066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吉林省国税系统事业编制职位人员均参加乙级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乙)和《申论》(乙)。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大纲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免费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