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的规定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要求,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组织2008年度河南省统一招录法院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法院公务员784名(招录计划见上表)。
招录计划
一、招录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学历条件: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
1、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或县级市法院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考生,须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三)年龄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年龄1978年1月1日后出生;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人员,年龄1976年1月1日后出生;3、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1973年1月1日后出生;4、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的,年龄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户籍不在河南省的报考人员,仅限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
(五)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六)符合《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要求。
(七)各法院的特殊规定,参看录用单位及名额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因违法行为被劳动教养的;(三)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四)2003年以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
三、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16日。
2、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2008年6月10日8点至6月16日16点,考生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确认。6月30日8点至7月4日16点,考生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工作由法院组织。考生需准确真实填写报名表,在考录工作的各个环节及录用后,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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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784名法院公务员简章 6月10日至16日报名
作者:找工作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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