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社会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非深圳户籍人员不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职位有要求的)、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要求有我市2年及以上街道、社区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属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0日进行。
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本人有效的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各职位最终录用名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录用人数,Z代表该职位最终录用名额。
1.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2.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
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公告将于6月13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
时间:体检统一安排在6月15日进行。
地点:待确定后与体检人选名单一并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体检结束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录人员将在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招考单位在公示结束的一个月内,按职责分工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
2008年上半年深圳市招考597名公务员 5月4日至15日报名
作者:找工作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点击: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