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事厅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6月17日至27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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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事厅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云南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省各级机 关(含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000余名。
本次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8年云南省全省招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考的所有岗位统一使用11位岗位代码,开头2位为“36”的岗位为省属岗位及部分未驻州市的省级直管部门(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工作由省级 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部分驻州市的省级直管部门(工商、地税、质监、药监系统)的招考工作(包括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前的公示)由省人事厅委托各州市负责招考,昆明市2008年没有招考任务,驻昆明的省级直管单位的招考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负责;其余岗位的招考工作由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二、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的时间定为2008年6月17日至27日,具体为每天的6:00-24:00(中断时间为系统管理及数据备份时间)。
网络报名网站为云南人事厅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具有毕业证方可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08年 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5-2008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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