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事局2008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作者:找工作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批准,深圳市决定组织2008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5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特别说明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07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人员。

  (二)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深圳户籍(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其它资格条件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

  (四)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

  (五)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需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六)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均须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非深圳户籍的留学归国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七)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位,须出具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八)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夫妻分居市外一方(须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均可按深圳市户籍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35周岁(197351日至1990430日期间出生)。报考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

  (四)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统分资格;

  (五)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六)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所在单位的职位;

  (七)报考者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此证明须于公示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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