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我国传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形成的一种特有的社会组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功能、特征和分类,有助于事业单位和单位运行管理者准确把握事业单位的基本功能、作用和服务方向,从而更好地推进事业单位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的健康发展。
第一节 事业单位的产生及定义
一、事业单位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现行事业单位及管理体制既不是从来就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所谓“事业”活动,并非从来就是社会公共活动。而相应的所谓“事业”资源,也并非历来就是完全由政府来进行配置的。相反,上述这些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等活动最初都属于个人活动,资源也由私人供给,例如,古代许多著名的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音乐家、画家、医生等均属个人自由职业者。随着商品生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社会活动主体也日益分化,私人活动与社会资源的市场配置难以满足整个社会自下而上和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政府出面开展公共活动,并作为社会中心主体来对部分社会资源进行非市场化的公共配置。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一部分具有社会共同需要性质的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活动便转化为社会公共活动,成为政府进行公共资源配置的对象。一些原来主要由各种民间组织资助的学校、医院等社会公益性组织,逐步转向接受政府资助,甚至转变为官办机构。随着现代科学、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高,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为民间资助机构之力所不及,致使政府的公共事业职能逐步扩大,相应的财政支出比重也随之增大。
建国前,由于中国社会经济极其落后,旧政府举办的各项事业十分有限,外国教会、商人和私人基金会也在中国兴办了一些学校和医院。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公有化措施,迅速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事业管理体制。在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既然控制了一切人权、物权和财权,也必然应该承担相应的事权和职责。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无法分散,中央政府成为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唯一主体,直接配置社会资源,直接组织和管理社会生产活动,直接控制整个社会活动的运行。在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不仅包办一切事业,也包办了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