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活动的非经济化。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各项“事业”都被视为“社会”活动,而不是经济活动。一般认为,事业单位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但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服务,为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服务,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既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又不具有实行政治统治与组织管理的职能。事业活动的非经济化与政治化,造成了事业与经济的分离,并促成了事业与行政的一体化。
三、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特征
1、举办主体的单一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所有制结构的单一化与事业活动的非产业化,从制度安排上抑制甚至禁止了私人及其他社会团体兴办事业单位的可能性,造成了我国现有事业单位以国家举办为主的现状。如科学研究机构、教育机构、文化机构、卫生医疗机构、体育机构等,绝大多数事业单位主体都是由国家包办的。
2、机构的行政化。在传统事业管理体制下,国家要举办各项事业,政府要统管各项事业,还要直接控制事业单位的运行。为了发展各项事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固定了相应的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并由这些部门去分头统管各类事业单位。在这个庞大的事业组织体系中,政府充当着事业举办者或所有者、事业行政管理者、事业经营者或运行管理者等多种角色,扩大了政府的事业职能范围。同时,由于各类事业机构之间没有比较明确和规范的责、权、利划分界限,造成政事不分与政事一体化。在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上,政府及其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采取行政管理方式来管理各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目标、任务、人员配置、活动经费、岗位设置、人事任免等,均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部分事业单位还具有相应的行政级别,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管理制度一般也套用行政单位的管理制度。
3、经费的供给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包供给各项事业经费,即使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开办初始所需的事业经费,大多数是由国家财政供给,使用的也都是国有资产,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又一个基本特征。
4、资源配置的非社会化。国家包办一切事业,是通过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其所附属的各项事业单位来实现的。而国家的各类事业资源,也是通过各种行政方式来加以配置和运用的。由于事业单位活动方式的非产业化,以及国家财政无偿供给各类事业经费,造成事业单位

